憲法要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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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權係現代憲法的核心,對基本權的瞭解,是現代國民的權利,也是促使國家提升水準的不二法門。一個尊重人民基本權的國家,才可能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。本書深入闡釋基本權意涵,期使讀者清楚理解基本權精義之所在。
在國家組織法方面,本書以功能性權力分立理論做為論述主軸,闡明我國憲法憲政組織結構及國家應為人民而存在的意涵。
本書所引用法規迄至2012年7月底大法官釋字702號。
作者簡介
李惠宗
學經歷
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
國立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
教育部公費留學,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
高考公證人第一名及格
律師高考及格
現任
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
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
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研究班兼任教授
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
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
目錄:
第六版自序
第五版自序
第三版自序──發現憲法
初版自序
本書引用法規及用語簡稱
第一篇序論
第一章國家學概論∕3
第二章憲法學概論∕21
第三章我國制憲及修憲史∕39
第四章我國憲法之基本決定──憲法之序言及總綱∕59
第二篇基本權論
第五章基本權總論∕83
第六章平等權與平等原則∕129
第七章人身自由∕149
第八章行動自由∕167
第九章思想及表現自由∕175
第十章祕密通訊自由∕205
第十一章宗教自由∕211
第十二章集會結社自由∕221
第二節集會遊行之自由∕222
第三節結社自由∕225
第十三章生存權∕231
第十四章工作權∕243
第十五章財產權∕269
第十六章訴訟權∕297
第十七章應考試服公職之權∕315
第十八章參政權∕331
第十九章其他基本權∕363
第二十章國家責任論∕385
第三篇基本義務論
第二十一章人民之基本義務∕421
第二十二章國家組織法總論∕439
第二十三章國民大會∕473
第二十四章總統∕479
第二十五章行政∕505
第二十六章立法∕525
第二十七章司法∕557
第二十八章考試∕601
第二十九章監察∕613
第五篇地方自治論
第三十章地方自治基礎理論∕627
第三十一章地方自治之實際∕659
第三十二章基本國策∕683
本書中文基本參考文獻∕707
附錄∕711
事項索引∕7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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